声明
来源:阅读: 时间:2023-12-07 15:34:58
陕西王炳森律师事务所自2023年6月以来接到当事人多起投诉,称我所律师郑义(执业证号:16101201410469841)存在违规行为。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我所于2023年11月4日收回郑义的律师执业证,并与其解除聘用关系,在此之后郑义个人的一切行为均不能代表陕西王炳森律师事务所的意思表示;在此之前已与郑义发生代理关系的当事人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与我所联系核实,联系电话:029-82496956。
特此声明。
陕西王炳森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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